登革热防控失职!佛山三水区一诊所发现活蚊幼虫被行政处罚
当前已进入登革热流行季节,三水区乐平镇一诊所因在登革热疫情防控工作中存在多项安全隐患,增加登革热传播流行的风险,被依法查处。这也是三水区对医疗机构未落实病媒生物防制措施的首宗处罚。
案情介绍
近日,乐平分所对辖区内医疗机构进行登革热防控监督检查,发现某口腔诊所候诊区内摆放多盆水培植物,同时水培植物的多个器皿内均发现数条蚊幼虫游动,且未及时清除植物盆中积水。该诊所未及时消除病媒生物及其孳生地,对机构内的病媒生物预防控制工作不重视。
执法人员对医疗机构进行登革热防控监督检查,发现该医疗机构存在登革热防控安全隐患
花盆状器皿水中发现数条蚊幼虫在游动
水培植物瓶水中发现蚊幼虫在游动
针对上述问题,执法人员当即启动执法程序,依法进行现场取证及询问调查。经查,该诊所的行为违反了《广东省爱国卫生工作条例》及《广东省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管理规定》相关规定。执法人员依法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,同时责令其立即改正违法行为。
案情评析
医疗机构作为病例监测、病例救治和防控策略实施的前沿阵地。各医疗机构应以问题为导向,突出重点,加强自身的登革热防控能力,确保登革热各项疫情防控措施落到实处。
当事人签执法文书
在此三水区卫生监督所提醒,各医疗机构应该落实以下登革热防控措施:
第一,医疗机构应制定详尽的登革热防控工作预案,确保一旦发生疫情能迅速响应,有序应对。
第二,落实预检分诊制度和首诊负责制,发现疑似发热病人,按规定对登革热等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提供医疗救护、接诊治疗、转运、抢救危重病人,书写病历记录以及其他有关资料。同时,医疗机构对登革热患者的加强管理,收治病房应实施病媒(防蚊)隔离,收治病区应加强灭蚊等病媒生物控制。
第三,做好医疗机构内现场控制、消毒隔离、医疗垃圾和污水处理工作,防止院内交叉感染。
第四,加强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运行和管理,严格按规定时限进行传染病报送工作。报告系统保持畅通,及时报告登革热等传染病疫情,疫情报告制度、人员等落实,新进人员进行岗前培训等。
第五,加强医务人员对登革热的登革热临床症状、临床表现、治疗等的等知识的培训,确保做到早发现、早诊断、早报告、早隔离、早治疗;行政后勤人员进行登革热等传染病相关知识的培训。同时,医护人员及工作人员应加强个人防护。
第六,加强登革热、流感防控知识宣传,使所有就诊患者能了解相关防控知识。
第七,加强医疗机构场所内外环境的病媒生物控制(灭蚊、防蚊、清除积水等孳生地),采用的药物、处理间隔应合理。
来源:三水卫生监督,三水发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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