福建,福州。曾女士在群里询问了关于儿子作业的事,被老师怒怼后两人发生口角
福建,福州。曾女士在群里询问了关于儿子作业的事,被老师怒怼后两人发生口角,却不料老师把怒气发泄到孩子身上,多次当着同学的面叫他不要来上学了,还用土话骂孩子,甚至还在群里骂曾女士,无奈,曾女士要求帮儿子转学。
曾女士儿子还在念小学,有一天她在检查儿子的语文作业时,无意中发现作业本上有几页被撕掉了,于是,她便在群里问教语文的张老师是怎么回事。没想到张老师一上来就怒气冲天,说你儿子上课不认真听,作业做错了,不撕掉,错的交上来怎么办?难道写不及格你儿子更开心?
曾女士本来也没想怪张老师,她只是想问问她,儿子问题到底出在哪里,没成想却惹毛了张老师,说你儿子怎么怎么的,还声称不关她的事。
张女士听了也很生气,于是,两个人就你一句我一句的在群里吵了起来。曾女士说要投诉到主管部门,张老师就骂她没脑子,还说投诉到北京也没用。两人争吵长达半小时之久。
曾女士越想越生气,就真的把张老师投诉到了主管部门。校长知道后联系曾女士进行了调解,曾女士也怕这事闹大了会影响到孩子,所以后来也就撤诉了。
可是,令曾女士没想到的是,张老师居然把怨气都撒在了孩子身上,硬是把孩子骂了一节课,叫他不要再来上学了,第二节课还接着骂,直到放学。儿子回家后,哭着跟曾女士说了这件事。
曾女士这下不淡定了,她去学校找到儿子同学求证,同学们都说张老师叫儿子不要来上学了,并用土话骂儿子。
此事得到证实后,曾女士便找到校长讨要说法,校长找来张老师调解,没想到张老师根本就没意识到自己的错误,不一会儿便摔门而去。之后,张老师又在群里骂了曾女士整整3个小时。
曾女士觉得,事情既然已经闹到这个地步,儿子要是继续留在这所学校上学,肯定会对他造成不良影响,于是,曾女士寻求帮助,要求帮儿子转学。
那么,从法律的角度看,又该怎样定性张老师的这种行为呢?
1、当曾女士在群里问及张老师关于儿子作业本被撕掉几页的情况时,遭其言语羞辱,并辱骂其没脑子,时间长达半小时之久。并在学校当着全班同学的面用土话骂曾女士儿子,叫他不要再来上学了。
后在校长的调解下,张老师仍不知悔改,又在群里骂了曾女士整整3个小时,她的这种行为已经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,假如曾女士报警,张老师是要受到处罚的。
根据《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第42条规定,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;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;情节较重的,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,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。
依照此法,假如曾女士报警,张老师至少应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。
2、《刑法》第二百四十六条 [侮辱罪] 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,情节严重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、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。前款罪,告诉的才处理。
假如张老师不知悔改,依然我行我素,因此而造成严重后果的话,她还要承担刑事责任,依照此法,应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、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。
作为老师,不能因为孩子不听话或者成绩不好,而往孩子身上贴标签,这会伤了孩子的自尊,久而久之还会让孩子产生自卑感,甚至会影响到孩子的一生。
大家对这件事有什么看法呢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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