健身房“跑路”这股风该刹住了,珠海亟需对预付费模式强监管
“南都快评”是一档由南方都市报珠海新闻部开设的评论栏目。
近期,珠海再现健身房“跑路”事件,根据市民报料,有全时优健、维扬等较为知名的品牌,涉及香洲区、高新区多家门店、数百名会员,笔者从香洲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了解到,仅9月就收到了230余单涉及健身房的纠纷。过去数年,珠海几乎每年都有健身房“跑路”,而“跑路”的症结,就在预付费模式。
在“小红书”上,珠海网民发布关于健身房“跑路”的内容。
预付费本是一种商业模式,一方面可以提前锁定顾客,避免顾客流失;另一方面提前收回款项,用于企业的发展,这也广泛应用于运动健身、美容美发、餐饮和校外培训等行业。而这也产生了许多问题,消费者提前把钱给了商家,商家或是盲目扩张,或是挪作他用,倘若经营不善倒闭了,还没消费的部分就打了水漂。
当然,还有一种更恶劣的情况,就是开业之初就想着“跑路”,通过大规模的推广,低价吸引消费者,让消费者买年卡、多年卡,甚至是终身卡,经营者看到挣得远多于投入的时候,就直接卷款“跑路”,对外声称经营不善,而健身行业也成了重灾区。
一起健身房“跑路”事件,对社会有多么恶劣的影响呢?以笔者了解的一起事件为例,经营者先是以电路损坏为由暂停营业,而事实上,此时已经因为经营者欠缴房租、水电费,遭到了房东和物业的拉闸断电。
消费者在此情况下,陆续开始维权,到公安机关报案、拨打12345政务服务热线、到街道办信访;向各个媒体、各个网站进行投诉;找律师准备诉讼。在此过程中,行业主管部门、市场监管部门、街道综合执法人员、公安民警等等,要一次又一次的上门协调。
整个过程周而复始,如果一家健身房有300名会员,整个维权过程计算下来,政府部门为此投入的行政成本是不可估量的,而最终还是难以解决。
健身房只是一个缩影,经营者说跑就跑,消费者被迫维权,政府部门疲于应对,如此来看,对预付费模式的监管已经到了刻不容缓的地步了。要让这种商业模式回归本质,它仍可以作为锁定顾客的方式,但决不能成为部分商家“发横财”的手段。
笔者发现,近年来各地都做出了积极探索,如北京、上海已经陆续出台了相关法规,其中《北京市体育行业预付式消费领域资金监管实施细则》明确要求,所有发售预付卡的经营者,都需要在系统上备案;经营者必须开设预收资金存管账户,并且在体育行政部门的指导下,与银行签署服务协议;预付卡期限不得长于场地租赁期限。这份《细则》还要求将预售资金按比例作为存管资金,倘若经营者信用等级高、维权数少、没有受到行政处罚等,还可以降低存管比例,将更多的钱用于发展。
在珠海,市教育局、校外培训机构协会还出台了“先学后付”模式,消费者可以通过微信、支付宝进行签约,先上课,然后在支付软件扣除学费。这种模式借助信用机制,降低了消费者选择机构的成本,避免了要预付一大笔学费,也规避了机构“跑路”可能带来的风险。
从北京、上海的实践来看,对开展预付费的商家进行强监管,已经是趋势,过去办一张营业执照就能“圈钱”的弱监管,已经成为过去式。
笔者认为,短期来看,珠海市一级的市场监管、商务、金融等部门,以及运用预付费模式广泛的行业的主管部门,应该尽快协同开展相关工作,向前一步、推出有力举措,坚决杜绝”跑路“现象;此外,针对欠了数月房租、人工,还在“跑路”前搞揽客、促销的行为,公安部门也应该运用专业力量进行判断,不能让一些有欺骗行为的经营者脚底抹油、溜之大吉。
长期来看,珠海要用好特区立法权,对预付费模式开展必要的立法监管,让资金安全成为珠海市场主体共同的经营底线,赋予行政部门必要的执法权,让监管“长牙带刺”,避免陷入持续无效沟通、严重浪费行政资源的困境。
如今,广大市民对“跑路”行为已经深恶痛绝,社会各界的监督,政府部门的监管应该形成合力,绝不能让这种“肥了一个人、苦了全社会”的歪风邪气,在珠海这片宜居宜业的热土肆意蔓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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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期评论员:王靖豪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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