极目帮办|手机被KTV里的激光灼伤,当事双方就赔偿达成一致
极目新闻记者 张扬
9月24日,极目新闻发表了一篇《顾客反映手机被KTV激光晃“花了眼”,维权遇难题》的报道,之后KTV关于处理此事的负责人耿先生联系到了记者,表示愿意和当事人熊女士达成和解。9月26日,熊女士联系记者表示,已和商家就手机损坏赔偿一事达成一致,作为补偿的1000元已经到账。
9月25日,KTV的工作人员耿先生联系到记者,解释由于工作性质,白天在休息,晚上才上班,之前未能接到电话。对于熊女士手机摄像头受损的事情,他则有不同看法。他表示,摄像头受损除了受激光照射外,来自自然界的强光刺激或者其他处的强光源也可能导致其损坏;而熊女士和其朋友到店消费时间是9月18日晚,消费期间并未和工作人员反映手机受损问题,直到离开后的9月20日才联系店家。2天时间内发生了什么不好说,无法有效证明是其店内的激光设备所致。同时,店内的照明设备都经过检验,按理说不会对摄像头造成损害。
极目新闻记者指出,熊女士手机中第一张出现紫色光斑的照片就是在KTV内,且此前也有其他消费者出现过类似的投诉,说明店内的激光设备还是有一定问题的;而且KTV店内也没有“激光可能会损失摄像头”的提示,店家确实未尽到维护消费者权益的责任。
耿先生表示,店家并非不愿承担责任,只是在补偿形式以及金额方面没和熊女士沟通一致,他们愿意和熊女士再次协商。
记者随后将相关信息转告给熊女士,她对此表示欢迎,同时也承认自己作为手机的使用者也确实没有保管好它,愿意承担自己的责任,在赔偿金方面会退一步,以便和对方达成一致。
9月26日,熊女士给记者发来一张充值1000元的截图。她表示,已和对方达成一致,商家为她的会员卡内充值1000元作为补偿,今天已经到账。“这几天麻烦你了,没有极目新闻的帮助,维权不会这么快就成功的。”熊女士高兴地说。
(来源:极目新闻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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